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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丨国家特殊教育课程教学资源中心关于开展首批实验校(培育)遴选工作的通知

来源:国家特殊教育课程教学资源中心时间:请于2026年10月30日前国家特殊教育课程教学资源中心关于开展首批实验校(培育)遴选工作的通知各有关特殊教育学校、幼儿园、普通中小学及中等职业…

转发丨国家特殊教育课程教学资源中心关于开展首批实验校(培育)遴选工作的通知封面图

来源:国家特殊教育课程教学资源中心

时间:请于2026年10月30日前

国家特殊教育课程教学资源中心关于开展首批实验校(培育)遴选工作的通知

各有关特殊教育学校、幼儿园、普通中小学及中等职业学校:
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(2024—2035年)》和《教育发展“十五五”规划》,落实《特殊教育发展提升“十五五”行动计划》部署,充分发挥国家特殊教育课程教学资源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的平台支撑作用,依托真实教育教学场域推进课程教学实践研究和优质资源共建、应用与改进,中心决定面向全国开展首批实验校(培育)遴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遴选目标

本次遴选以提升特殊学生课程学习质量为导向,拟遴选首批具有较好课程教学实践基础、资源研发与应用能力和协同建设意愿的实验校,开展为期3年的培育建设。实验校(培育)依托真实教育教学场域,重点开展课程教学实践探索、课程教学资源共建、资源应用验证与迭代改进、教师专业协作和成果共享,为完善国家特殊教育课程教学资源体系、提升特殊教育课程教学质量提供实践支撑。

二、遴选范围

本次遴选面向全国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学校,以及具有较好特殊教育或融合教育实践基础的幼儿园、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。中心将根据学校类型、学段、课程教学特色和拟承担建设任务统筹布局;在同等条件下,适当考虑区域分布。

三、申报条件

(一)坚持正确办学方向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办学行为规范,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。

(二)具有较好的课程教学实践基础。能够立足特殊学生发展需要开展课程实施、教材使用、课程调适、个别化教学和学习评价等实践,形成一定的代表性成果。

(三)具有明确的合作意愿和基本条件。认同中心建设理念,愿意结合学校优势参与资源共建、实践研究、应用改进或成果交流,能够组建相对稳定的工作团队。

(四)具有必要的支持保障。学校重视实验建设,获得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支持,能够为有关合作任务提供必要的人员、时间和条件保障。

四、主要建设任务

(一)开展课程教学实践探索。聚焦特殊学生课程学习中的真实问题,围绕课程实施、教材使用、课程调适、个别化教学、学习评价及融合教育课程教学支持等开展持续实践,形成具有实践依据的课程教学案例和改进经验。

(二)参与课程教学资源共建。根据中心建设规划和学校实践基础,参与课程教学资源的设计、开发和完善,重点建设能够回应真实教学需要、支持差异化和个别化教学的优质资源。

(三)开展资源应用验证与反馈。在真实课堂中开展资源试用和应用,记录资源使用过程、学生学习表现和教师改进意见,参与资源建设标准、质量要求和应用机制的实践验证,推动资源持续迭代优化。

(四)深化专业协作与成果共享。参与中心组织的协同教研、专题研究、教师研修和成果交流,结合自身优势开放共享优质资源和实践经验,发挥示范带动作用。

五、培育与管理

(一)实行周期培育。实验校(培育)建设周期为3年。入选后,学校根据申报方案与中心共同明确重点建设方向、年度任务和预期成果。

(二)加强过程指导。中心通过专家指导、协同研发、专题研修、平台支持和成果交流等方式,为实验校建设提供专业支持。

(三)开展阶段评估。中心采取年度进展报告、中期评估和期满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了解建设情况。对建设进展明显滞后或不能履行相关任务的学校,提出限期改进要求;经改进仍不能达到建设要求的,终止培育。

(四)实行期满认定。3年培育期满,经综合评估合格的,正式认定为国家特殊教育课程教学资源中心实验校。

六、申报程序

(一)自主申报。符合条件的学校如实填写《国家特殊教育课程教学资源中心首批实验校(培育)遴选申报表》(见附件1),并择要提供相关佐证材料。

(二)主管部门审核。申报学校按隶属关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、申报条件和支持保障情况进行审核,并在申报表中签署意见、加盖公章。

(三)材料报送。请于2026年10月30日前,将可编辑Word版申报表、加盖学校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PDF扫描版申报表和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yzx@njts.edu.cn。佐证材料应合并为一个PDF文件,原则上不超过30页。邮件主题及文件名统一为“省份+申报学校全称+实验校(培育)申报材料”。无需报送纸质材料。

(四)组织遴选。中心将组织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,必要时采取答辩或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综合评议。遴选结果经公示后公布。

七、其他要求

申报学校应确保申报材料及相关成果真实、完整,资源内容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;涉及学生信息、图片、音视频和教育教学数据的,应依法依规取得授权并做好隐私保护。对弄虚作假、侵犯知识产权或泄露学生隐私的,取消申报或入选资格。

八、联系方式

联系单位:国家特殊教育课程教学资源中心办公室
联系人:赵老师
联系电话:025-89668175
电子邮箱:zyzx@njts.edu.cn
通讯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(邮编:210038)

附件:国家特殊教育课程教学资源中心首批实验校(培育)遴选申报表.docx

国家特殊教育课程教学资源中心
2026年9月22日


【银台教育科技 · 共建寄语】

银台教育科技长期关注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融合发展,致力于以数字化手段支持课程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。我们高度认同国家特殊教育课程教学资源中心"依托真实教育教学场域、共建优质资源"的建设理念,愿意发挥自身在技术平台、资源制作与区域学校服务方面的优势,积极参与课程教学资源共建、应用验证与迭代改进工作,与各级特殊教育学校、幼儿园及普通中小学携手,为完善国家特殊教育课程教学资源体系、提升特殊学生课程学习质量贡献力量。

有意与银台教育科技交流资源共建、应用试点的学校,可通过文末联系方式与我们沟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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